继母欲争遗产 子女起诉确认遗嘱效力
分类:律师说法 来源:新疆法制报 作者:荣雪颖 发布时间:2018-07-05
A+ | a父亲去世前留下遗嘱,去世后继母却不肯按遗嘱交出遗产。为此,继母与7位合法继承人对簿公堂。近日,记者从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事情的经过。
李某与蔡某生前共育有4个儿子,蔡某去世后,李某与谢某再婚。7年后,李某因病住院。经与谢某协商后,李某自书遗嘱一份,载明谢某名下的存折、股票、房产归谢某所有;李某名下存折、股票、房产、古玩,按比例分配给李某的法定继承人;现二人居住的住房归谢某所有。
2017年3月,李某去世,其4个儿子及3个孙子准备继承其遗产,却遭到谢某的反对。“你们父亲所立的遗嘱侵犯了我的继承权,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要求重新分割遗产。”谢某说。
“遗嘱是我父亲生前与你商量后立下的,当时你并没有提出异议,现在应该按照遗嘱来分割遗产。”李某的长子李强(化名)要求谢某交出父亲的存折、股票、房产证等遗产。
李家兄弟与谢某多次协商无果,便持遗嘱将谢某诉至法院,诉求法院确认遗嘱效力,并按遗嘱依法分割遗产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,李某名下银行存款合计60万余元,名下有价证券80万余元,名下房产五套(不包含与谢某共同所有的住房)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,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,有约定的应当依照约定处理。本案中,李某生前在其神智清醒,身体状况良好,且谢某在现场亦未表示异议的情况下,将其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分割,系合法处分财产的行为,该行为系二人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约定处理,符合法律规定,该遗嘱合法有效。7名原告系被继承人李某的合法继承人,故此,7名原告理应按照遗产继承的范围及遗嘱确定的比例进行继承。
今年5月29日,该法院判决,被继承人李某生前立的遗嘱合法有效,其名下存款及有价证券及房产均按照遗嘱要求按份分配给7名继承人。
■法官提示
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法官孙仪介绍,我国财产继承发生的根据有三种方式:一是法定继承;二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;三是遗赠扶养协议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五条规定:“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”根据这一法律规定,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适用效力是不平等的,继承开始后如果立有遗嘱的,应先按着遗嘱继承。除非遗嘱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,即可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手续,或该遗嘱为无效遗嘱。
责任编辑 艾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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